各学院:
为拓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途径,更好地做好帮扶工作,经学校研究决定,学校将开展“温暖回家路”2017年寒假往返路费资助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资助条件
1. 原则上为2016-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为“特殊困难”的学生;
2.原则上生源地为非山东省的本、专科学生;
3.遵守校规校纪,无任何违纪现象的。
二、经费来源
活动经费从我校爱心基金(我校学生“爱心笔”义卖活动所得和社会捐赠费用)中支出。
三、申请流程
1.申请资助的学生需如实填写《必赢往返路费资助申请表》。
2.各学院要认真审核申请学生的申请资格,并根据学生证登记的生源地信息审核车票金额(学生票价)。
3.学生资助中心对各学院上报的申请进行复核后进行发放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各学院要及时将该通知下达到每个班级,组织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申请,填写申请时要求学生按照学生证上登记的乘车区间实事求是填写。
2.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,同时要认真审核,坚持“宁缺毋滥”的原则,让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得到关心关爱。
3.各学院于11月22日前将本学院的《必赢往返路费资助申请表》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。
附件:《必赢往返路费资助申请表》
学生资助中心
2016年11月14日
附件:
必赢往返路费资助申请表
姓 名 |
| 性别 |
| 民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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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 院 |
| 年级 |
| 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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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 面貌 |
| 学制 |
| 困难认定等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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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地址 | 省 市 县 |
交通工具(往) |
| 起始站 | / | 票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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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工具 (往) |
| 起始站 | / | 票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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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工具 (返) |
| 起始站 | / | 票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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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工具 (返) |
| 起始站 | / | 票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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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票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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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审核意见 | (公 章) 审核人: 年 月 日 |
学生资助中心审核意见 | (公 章) 年 月 日 |
备注:票价应填学生票票价;审核人请本人签字;请加盖学院党总支公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