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 不准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;严禁未办理相关手续在学生公寓外走读住宿。
(二) 不准存在消防隐患。严禁吸烟、使用明火,严禁存放或使用燃油炉、酒精炉或液化气罐等灶具起炊,严禁存放易燃、易爆物品;严禁点蜡烛、燃放爆竹、焚烧物品等;严禁设床帘、严禁移动、破坏消防器材;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。
(三) 不准违规用电。严禁私接插座、私拉电线、私自改变学校设置的功率;严禁将插排放到床铺;严禁使用或存放电热毯、电炉、电热器、电饭锅、电熨斗、电烤箱、 热得快、微波炉、电磁炉、电吹风、卷发棒等大功率发热 电器;严禁室内无人而电源插座插有电器;严禁损坏、私 自改动供电线路;严禁盗用公用电源;严禁给电动车电源充电;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准 (具备 “CCC”标识) 的电脑和插排。
(四) 不准出现违反安全秩序的行为。严禁在公寓内 酗酒、打架斗殴、打麻将、赌博等;严禁扰乱公寓正常秩 序;严禁宿舍区域高声喧哗或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等影 响他人学习、休息;严禁携带、存放枪支弹药、酒瓶、管 制刀具、有毒有害物品;严禁进入顶楼天台等。
(五) 不准私自留人住宿、私自进入异性宿舍或出租 床位,严禁私自开启一楼的防盗窗。严禁饲养或带入动物 进入公寓。
(六) 不准在学生公寓内进行经商活动,违规学生除 没收商品外,按学校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。
(七) 不准私自调整宿舍、床位、更换门锁、严禁私 自使用空房间、损坏公寓内应急设备和其他公物;严禁私 自拆卸窗户限位器;禁止将宿舍公物带出宿舍楼。
(八) 不准随地泼水、乱倒垃圾、在走廊堆放个人物品、向窗外抛物、站在阳台或窗前向外附身观望。
(九) 不准将自行车、电动车、摩托车等交通设备停 放在公寓内。
(十) 不准在公寓内从事宗教或封建迷信活动。